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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经贸局服务承诺

一、服务原则
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的宗旨,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做到办事公正,以诚相待,礼貌待客。
二、服务内容
新办工业项目(包括外商独资、合资、合作项目)的可行性审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增资、扩建项目的审批或上报;申(换)《酒类生产许可证》、《酒类批发(零售)许可证》和 《广东省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
三、服务程序和办复时限
1、新办工业项目在提交完备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或上报。
1、 对投入大、影响大的外商独资、合资、合作项目,实行优先办理。
2、 对企业的技术改造、增资、扩建项目,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或上报。
3、 申(换)《酒类生产许可证》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上报;申(换)
《酒类批发(零售)许可证》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发证工作;申(换)《广东省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上报工作。
4、 对不符合规定不予审批或上报的,收到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四、保证措施
1、 办事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实行逐级负责的岗位责任制度。
2、 建立项目审批或上报登记制度,把受理项目纳入单位督查工作的内容。
3、 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考评制度,对完成任务好、效率高、责任心强的办事人员进行嘉奖,每半年由单位检查考评一次。
4、 设立投诉机构和投诉电话。投诉机构:佛山市高明区经济贸易局。
投诉电话:8822168。
五、违诺责任。
对服务态度不好,责任心不强而造成违诺一次的办事人员,作口头警告、批评;因工作失职而造成延误事实的办事人员,当年不得评为先进个人;对造成二次违诺的办事人员,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合格公务员。

高明招商局:版权所有。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10号2楼  
电话:0757-88887202,88889183 传真:0757-88881382 邮编:528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