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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计划局服务承诺

一、服务原则
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基层单位服务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礼貌待客,办事公道,热情为外商服务,耐心解答单位及投资商提出的有关政策的咨询,简化外商投资项目的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
二、服务内容
1、审批或上报国内投资项目(包括内资、内联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报告;
2、审批或审核上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开工,发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许可证;
3、会同外经贸局审批或上报外商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
1、 协助企业办理《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
2、 向企业提供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和信息;
3、 协助企业办理增资、扩建等项目有关手续;
4、 积极为企业上报需要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的项目。
三、服务程序
1、国内投资(即内资、内联)项目:建设单位带备项目立项申请书和可行性报告及有关部门(如:环保、国土、消防、城建等)审核意见,送市发展计划局审批或转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然后向佛山市发展计划局申领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2、外商投资项目:总投资额3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建设单位带备项目立项申请书、意向书、可行性报告、外商资信证明和工商执照复印件及环保、国土、消防、城建等部门的审查意见,送市发展计划局会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审批或转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然后集中到佛山市发展计划局办领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3、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项目:填写《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计划申请表》和《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申请表》到有关部门加具意见后,送市发展计划局审批。
四、服务时限
1、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项目,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可行性报告审批及上报;会签项目当天办理。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手续,在1-2个工作日内办理。
五、保证措施
1、工作人员明确各自职责,按程序办理申报业务,实行第一责任人和第二责任人制度。
2、建立项目登记制度,把受理的项目纳入本局督查工作内容。
1、 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并按照发展计划局有关评比内容进行考评。
2、 成立投诉机构,设立投诉电话,局内监督由办公室负责,投诉电话:8881250。
六、违诺责任
对违背承诺人员,一经查实,本局将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依照情节轻重对有关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计划局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东华路88号五楼
联系电话:0757-8822131
负责人:江仲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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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57-88887202,88889183 传真:0757-88881382 邮编:528500